为全国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
33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教育公平,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年招收的所有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实行“阳光分班”。
阳光公开原则
“阳光分班”工作要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随机均衡原则
“阳光分班”工作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各学校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学生、任课教师团队。多胞胎家庭可自愿申请捆绑式参与分班。各学校根据管理需要可将起始年级学生按住宿生与非住宿生分为两类,随机分配编班。
科学配置原则
坚持均衡原则,确保各班学生男女比例、学业基础、师资力量基本均衡,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创新班、快慢班、实验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学段稳定原则
分班结束后,学生、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原因错过分班、后续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须采取随机方式分班。